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仙游县产权交易基本流程

发布时间:2016-11-22    字体显示:【 】   阅读:

仙游县产权交易基本流程

序号

基本流程

承办单位

1

国有产权使用权单位出让或出租资产方案

委托单位/业主

2

县政府或县财政局对出让出租方案审批

县财政局

3

公开选择评估机构对拟出让、出租资产进行评估

委托单位/业主

4

评估论证(政府办、财政局、发改局、国土资源局、住建局、审计局、行政服务中心)

县政府办牵头相关单位

5

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随机选择拍卖机构公告,公开确定拍卖机构。

委托单位/业主

6

制作拍卖公告及相关文件

拍卖行及委托单位

7

由拍卖行提供拍卖公告、文件向财政局国资办备案

财政局

8

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网站和报刊上公开发布拍卖公告

拍卖行

9

政府办通知各有关部门于拍卖前一小时“招拍挂底价及保留价确定工作领导小组”

(政府办、财政局、发改局、国土资源局、住建局、审计局、行政服务中心)行政中心屏蔽室集体研究拍卖底价。拍卖会结束后研究人员方可外出。

县政府办牵头相关单位

10

拍卖会,公开竞价确定竞得人

拍卖行、监督部门

11

拍卖结果公示

县行政服务中心

12

缴纳相关款项并签订成交合同

委托单位、竞得人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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